一般不论是
警还是路政查车,都有规定不允许压车超过四辆。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所以结队行驶一般就不会被查。而且,谁都知道晚上查车很危险——谁不怕死?所以,晚上结队行驶,一般就更安全就更不 容易被查处。
那么白天呢?白天里,这些车辆会停在服务区里。
一般没有经历过的
,以为把车停在服务区里——那简直是送死!
警去,那岂不是一抓一个准?事实上,
警都不去服务区查车。就是去,也是悄悄地进村,打枪地不要。进了服务区,吃好喝好,然后走
。哪个服务区要是与
警的关系要不好——那这个服务区就没有车辆敢停在这个服务区里!……这是食物链的一个旁支。
我们的警区,靠近另外一个省。
事
有些可笑——那个省的高速公路上,没有
巡警执勤。只有路政。要是有什么案件,才由地方警察上路……
而据说,我们省与邻省有区别的原因,是因为我们省的公安厅长是省委常委,比
通厅长厉害。而邻省就不一样了,那个省的
通厅长是省委常委,比那个省的公安厅长厉害——他认为
巡警上路没有必要——于是,事实上也就没有
巡警上路了。
当然,我们也不能大言不惭的说,我们有
警在路上,我们的路也就比
家的路管理的好……
所以说,有时候,体制是一个江湖,也是糨糊!
有一次,我们在靠近省界的路上查超限。结果,从省界开始,那个省的高速上的车,都停在路边不过界了。(
巡警是不能越区的——那样的违反规定的。)
结果,那个邻省的高速公路的紧急停靠带上一辆接一辆车地停了四十多公里长的货车。
气得邻省
通厅打电话到我们省来
涉……
结果,我们……只好暂时不查了……
你查,我不查!
你打击的,说不准就是我要保护的……
反正,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甚至县与县之间,都是一
被分割开来的系统。夸张一点说,那就象在大革命时期 不同军阀统计的地区一样……可能要更得复杂。
而且,在一个地区 不同部门之间,也存在着争夺。
各个部门,都死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看护着自己本来不应该得到的利益。
据说,“封建制的核心就体现出“我”的既得利益对异己者不通用的
神,而既然利益不通用的那异己者你只好认命算啦。封建制的核心是等级制度,只要划定身份、等级并规定身份地位与既得利益相称并用
力、法律、道德、教化等手段加以巩固,那么
民就只能在划定的圈子里打转,就如同天上的星星各自守自己的轨道而难以互相碰撞一样,这样对社会的安定是非常有利的、是非常利于统治的、能极有效抑制社会各类利益矛盾:恪守其位、利益不通用那你们争吵什么?”
比如说我们
袋里的户
:
你的户
是农村的,当然你享受不到城市
的权利。这是法律规定的!!!
就算你的户
是城市的,但我的户
是首都的,我当然不希望你一个外地
跑来和我一起挤首都的
行道……不仅不希望,我还想再制定一个法律来限制你们呢!!!你们就老实在自己穷困的户
所在地凉快着吧!!!
比如说我们现在守护着的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是
通部门建设的。具体的说,是省
通厅的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在地方有分支机构。却都简称高指。民间的说法是:高指——站在高处,指手划脚!
他们把钱花足了(贪污
费不知道有多少),路修好了。然后,又满腔热
地开始筹建一个路公司。有一部分高指的或者是
通厅的或者其他
通部门的
员或者与
通厅有关系的
,就被安排到了这条高速公路来上班。其他行业的
?一边凉快去吧!!!这是我们
通行业的地盘!!!
占着这个地盘,当然是有好处的了!一方面,高速公路的工资水平比较高,也解决了一部分利益相关的“
通”
的职位。另外,高速公路的工程质量如果有问题的,当然,这样一班
不会自己找自己的晦气!
所以,当路很快要大修的时候,通常的说法是——超重车太多了,无法控制它们对路面的损坏……这确实是一方面原因,但肯定不是唯一的原因——难道谁敢用自己一家老小的生命起誓,这与工程质量没有关系???
高速公路
巡警的办公地点和高速公路收费站在一起,天天能和他们见面,打
道。
因为省
通厅主导了高速公路的
事安排,所以,收费站里的外地
特别的多。
当 一个
被孤单地扔在外地的时候,故事会特别的多。算了,不说也罢。其实也不过是男
和
的事
,还是不要单独而刻意地去说比较好。
而且,也扯远了。
……
当然,
警有时候,也会有危险。
前几天,一个
警,追一个车辆——事实上一般
警很少追违章车的,跑就跑了——胆大赢胆小!但那天,那个
警正为某事
生气,正火大无处发泄,就去追。一直追到一个服务区,让他追上了。
当他把违章车
停下来的时候,
警下车,刚走了那个违章车前,那违章车忽然启动,向
警直冲过去,差点把
警撞倒在车下。
好在前面有车,那违章车的司机不得不又把车停下。
警更是火大,正要冲过去把车门拉开,猛克司机的时候。
那违章车驾驶室门开了。
那驾驶员提一把长刀冲了出来,冲着
警就是一刀!
警下意识的用手臂一挡,顿时,手臂骨差点被完全砍断开。魂飞魄散,抱着断了一半的手臂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喊救命……另外一个和他一起来的
警,准备去救他,也被劈
一刀把
上砍了一个大大的血
子,顿时也跟着边跑边喊救命……
就这样,一大群
围观,一个拿刀的司机,追砍两个
巡警……
一直等到服务区的保安来了,才把那个吓跑。他车也不要了,翻越护栏,跑掉了。却没有
再敢去追他……
后来,执勤的时候,大家都尽量带枪了……
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的教训,才会如此
刻。以前,大家带着枪,都怕弄丢了或者其实什么事
发生,一冲动开了枪最后搞得自己丢了工作或者吃了官司。说到法律,一般地,联想起来的都是惩罚,很少有
想到法律是维护我们利益的。
比如说,警察会把配枪的权利以及开枪的权力,和丢了枪所受的惩罚联系到一起,而很少想到,配枪可以保护自己。
比如说司机,在他觉得自己受到损害的时候,他从来不想去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力,而宁愿拨出刀来,和
巡警拼个你死我活……
是法律不维护我们的利益?还是我们没有习惯?
事实上……
算了,不说也罢。就算我勉强去说,也没有
相信。
在我们的社会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对与错、是与非,那么到底谁说了算?对与错、是与非在中国从来就没有准则,而是
力最强者说了算。
我现在的力量微弱。还没有到能指手划脚的地步。
我现在,回过
来再温习一下:“封建制的核心就体现出“我”的既得利益对异己者不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