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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印第安人眼中的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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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名托尔特克贵族后裔。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而“托尔特克”在纳瓦特尔语中,是工匠和智者的含义。

他的先祖原本生活在南边十分温暖的丛林中,曾经建立过庞大的城邦,可以制作让玛雅和加勒比都为之羡慕的陶器和黄金宝物。

他们还曾经建造宏伟的太阳祭坛和月亮祭坛,祈求的庇佑。

但是,在血还没出生之前,强大的迈加占领了祖先的城邦,把他们赶出了家园。

在不得已的况下,血的祖父带领隶和子孙,沿着海岸线向北方漂泊。直到来到脚下这片土地,终于决定不再游,建立家园。

可却永远无法恢复托尔特克城邦的辉煌。

的全名叫:半个月亮.熊.血

半个月亮是他的名,是在降生之时,接生的祭祀带血去河边接受水的洗礼,正好天空中有半个月亮十分明亮。

祭祀说,半个月亮就是血的名字。

而“熊”是还未成年的时候,伙伴们给血起的绰号。因为他长的又高又壮,就是北方的巨熊一样凶悍。

很喜欢熊这个名字,那会让他看起来很强大。

可惜,这个名字只能用到成礼之前。

做为一名托尔特克,成礼就是第一次参加战斗的时候。族中的会根据第一次战斗的表现,为他起一个新的名字。

而血却把它搞砸了。

他不但没有割下敌皮,反而被临死反噬的敌咬伤了耳朵。弄的满是血,连羽蛇的图腾都被鲜血模糊。

嘲笑他,管他叫血

对此,他不想接受,却又无法拒绝。

唯一的希望就是,之后的战斗中找回荣誉,为自己赢得一个新的名字。

可惜,他又搞砸了。

这些衣着比玛雅还要华丽,武器比塔万廷苏龙部落铜矛更加闪闪光的不之客,似乎还拥有火的能力。

他的弟兄战友被打的溃不成军,自己更是成了敌隶。

是的,在印第安眼中,失败只有两个结果:一是被割掉皮,从而失去灵魂;.二就是成了敌隶。

当然,血可以逃跑。

这群衣装怪异的异乡,似乎对隶看管并不严格,血甚至有好几次机会可以逃回部落。

但是,他做不到。

如果跑回去,他将拥有下个名字,一个比血更屈辱的名字。

于是,血绝望了,跟着那些鬼一般的异乡客,回到了他们的领地。

而接下来血看到的一切,更是完全颠覆了他的认知。他甚至坚信,这些异乡是的后裔。

他看到,比宫殿还要壮观的大船漂浮在海上。而且无边无际,数也数不过来。

要知道,托尔特克部落在这片土地上虽说以手艺著称于世,但也只能造出独木舟和排筏。

无法想象,这样的宫殿是怎么漂浮在海上的。

他看见,获得火种是那么的容易,只需要在一块的石上碰一碰,就能生出火花。

甚至有把火种就放在身上,用一个致的筒子装着,只要吹一吹便能得到火。

他看见,每一个都穿着华美祭祀长袍。

要知道,在托尔特克部落,只有祭祀和领才有资格穿这种衣服,它们实在是太珍贵了。

听祖父说,当年的托尔特克城邦,每年要用最纯的黄金、最美的陶器去换布查部落的长布。

现在族中唯一的一套被视若珍宝的祭祀长袍,就是布查长布制成的。

酋长也只在羽节的时候,才拿出来穿戴。

但是,即使最好的布查长布,也比不上这些异乡的万一。他甚至看到,有穿着用金子织成的袍子。

没错,就是刚刚来到主营地的那两个老

他们的衣服居然会闪光,有着黄光的光泽,和血无法形容的质感。

而这些都还不够震惊,当那个可能是他主的少年递过食物的时候,.血的目光再也无法从盛装食物的器皿上移开。

天啊!像雪花一样白,比金银还要闪亮,与任何珍宝都不相同。

不敢用它来吃饭,宁可捧着食物。

尽管那个少年主露出错愕和鄙视的眼,尽管托尔特克是最优雅的部落。

只有野部落才用手进食,他们有陶碗和木勺。

食物很美味,比部落里的隶吃的要好,甚至比烤和玉米汤更容易下咽。

一边吃,一边偷偷地打量着这群秘而又强大的异乡

他们要是这里建立部落吗?那遭殃的可不只自己,整个部族都不会是他们的对手

赵维看着自己的俘虏有些哭笑不得。

语言不通,加上猜也猜得出来,他是不会听从自己的建议,用碗吃饭的,脆就由着他去。

一边端着碗小慢吃,一边与江钲、张世杰闲聊。

“我估计附近应该有一个很大的聚居地,否则不会一围就是几百个土。不知道两位是什么打算?一但接触,是不是要打?”

张世杰一怔,赵维的语气可不像是随一问,好似颇为认真。

“怎么,宁王怕和这些土仗?”

“呵呵。”赵维笑,“还真不怕。”

说着话,让王胜把带回来的一把石矛拿过来。

张世杰一看,颇敢意外,“这”

这也太寒酸了吧?如果当地都用这种武器,那还真没什么可怕的。

但是,宁王显然知道敌手不可怕,为什么还有此一问呢?

“宁王有话,不妨直说。”

“嗨。”赵维一叹,“本来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打与不打,其实关键不在于当地如何,关键还是相公们怎么想的。是在此生根,还是真的只是补给,之后另寻它地。”

没到美洲之前,大伙儿都是两眼一摸黑,出于未知,谁也没考虑过要选择怎样一个环境做为落脚点。

而现在到了美洲,这件事却是不得不想的问题,而且迫在眉睫。

不光赵维在思考,朝堂的相公们都在想这个问题。

江钲见赵维那,显然是有自己的看法,便道:“宁王确是说在点子上了。此事6相与我等意见尚不统一,倒想听听宁王怎么想的。”

赵维暗笑,你们要是统一了,我也不提这个茬了好吧?

“什么我怎么想的?我就一混蛋,怎么舒服怎么来,都是听我爹说的。”

“哦?”二放下碗,“那成王是何意见?”

赵维不急说话,“咱们分析一下哈!”

“咱们现在的这个地方,皆是低矮丘陵,且雨水充沛、气候怡。我刚刚与俘虏有过一点流,方圆百里也只有他们一个部落。如果咱们在此处生根,不失上上之选,但也不是全无坏处。”

“嗯。”江钲点

赵维说的很对,这里确实不错。近海有鱼,有林有水,还有大片的可耕田地。

“那宁王说说坏处。”

“坏处?”赵维挑眉,“坏处也不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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