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多说一个字,风华高很快速地站起来了。
按说,下跪在地上的
,要站起来时,多数
会伸出双手,或者,用一只手撑在地上,方能快速起身。
并且,不用花费很大的力气。
可是,风华高站起身,却不用手支撑,硬是依靠两条腿,
换着用力,直到站起来。
我刚想暗暗夸他,腰上腿上,有点劲道呀!
不然,如此起身,很难站起来呀!
不过,我的眼神,马上瞄到他的一个细微动作,他用膝盖撑在地上,如此用力,才站起来。
我去!我暗啐一下,很是瞧不起他的状态,觉得,他真是有点傻,也是死要面子的结果。
按说,他的腰腿上没有劲道,
脆一点,直接伸手撑在地上,不仅不会难受,并且,还要快速呀!
可是,他死要面子,快成死脑筋了,怎会想到这些捷径上面呢?
算了!懒得和他计较,招惹自己生气,很是不划算的事,我暗想。
“我们走!”我柔柔喊叫一声。
跟着,我伸出右手,挎住他的一只胳膊,貌似很亲热的状态,就是一对标准的恋
姿态。
甚至,我要做出一副小鸟依
的模样,脸上带着甜甜地笑意,
稍稍偏向风华高的肩膀。
当然,我这样做法,却是做给周围的看客们看看,让他们明白,适才的场景,只是逗笑而已,不是真实的状态。
我要证明一点,我不是母夜叉,他也不是柔弱的男孩子。
相反,我倒是弱弱的
孩子,因为美丽和智慧,获得男友的细心呵护宠
。
就这样,我不容风华高再说话,直接挎住他就走,很有点大将的风度呀!
不过,我是
神
主
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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