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与荷兰东印度公司进行的一次
易中银铜比价就达到了1:150(当然这些铜块里面的质地并不纯,夹杂了很多杂质,但铜在此时的
本境内大量贬值却也是不争的事实),也就是说,此时幕府设定的官方汇率在实际
易中根本不被各方所认可,比如荷兰
就大量在
本套购铜块运回欧洲,获利达一两倍之多。
那么,如果松前藩用银子来支付这批铜钱的费用的话,即便按照1:100的比价来算,他们也要支付标准大明库平银二万五千四百两,纯利润率达到了45,当初在算出这个利润率的时候魏博秋也是醉了,等于是每造一贯文铜钱便净挣三钱多的银子,这铸币税真是收到手软啊。
1:这里说一下
本江户时代的货币政策,即金、银、铜同时流通。单说流通货币金币主要是小判(一两)和一分判;银币以文、分为单位,主要有丁银、豆板银,重量不一、形制杂
;铜币就是铜钱了,以贯、文为单位,一千文被称做一贯文。按照幕府给出的汇率,金小判=银五十文=铜钱四贯文,文的标准重量为3759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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