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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惊现异域降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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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

震天的喊杀声出现在一个被碎石堆成一圈形成的简陋聚居地上,二十几名全副武装的士兵在一个强大无比的战士带领下杀这个被豺狼占据的聚居地,一个冲锋直接将豺狼部落聚集的战士冲散,古轩手一挥士兵们分成两,一左一右将聚居地左右两边出堵住,围住豺狼疯狂剿杀。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

一场战斗仅持续了一个时辰不到,这个总数刚刚超过一百的豺狼部落被彻底剿灭,一个不剩。

简单搜刮聚居地,在聚居地角落某堆像垃圾一样的地方翻出了一堆豺狼曾经打劫抢来的财物,太大件的放弃,只拿了一些小又值钱的东西,其中包含一堆总数有好几百第纳尔的银币,豺狼抢来银币基本上没法用出去。

剿灭一个一百多的豺狼部落,收获一百多点经验,两点声望,两点影响力,不到一千第纳尔的金钱,以及有两名帝国步兵可以晋升为帝国熟练步兵。

将财物打包挂在马背上,古轩带着队伍继续往下一个目标前进。

按照地图上就近原则,一个一个目标挨着剿杀,大部分是豺狼,偶有藏身在这片区域的沙漠强盗团队,其他异族只有一种——沙漠蜥蜴,生活在沙漠地区的蜥蜴,战斗力比豺狼强一些,但数量不多。

这些沙漠蜥蜴比豺狼还要凶残,他也没有任何心理不适直接一锅端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他剿杀这一个个异族部落时,其实还有豺狼投降的,按照某游戏设定投降的也可以纳战斗体系中,同样可以升级,比如二级豺狼升级成三级豺狼战士,再升至四级英勇豺狼战士,以及五级豺狼勇士,据说豺狼中也有六级兵种,叫豺狼连伽勇士,武器是杀伤力惊的连伽,能正面硬扛类的锐具装骑兵。

只是古轩并没有接受,一个是异族混编影响士气,二是他不喜欢豺狼,而且这玩意属于意外来的,完全没有兵源补充,死了就没了。

两个月后,古轩在将一伙盘据在已经进沙漠地区的马贼剿灭后,积累的影响力与声望终于达到了一阶,立即获得了一百的额外指挥上限,加上本有,他现在能指挥整整一百三十名士兵。

而此时他麾下的士兵总共只剩十一名,其他的全都在这两个月内陆续战死。

但相应的经历如此多的战争,这十一名士兵清一色积累足够的经验,已升级至五级帝国锐兵种。

值得一提的是,在剿灭最后那一马匪那一战中剿获了一批沙漠马,他顺便将在这一战中升级的四名老兵升级为五级重骑兵。

不论在任何时候,战场上最强大的兵种永远是骑兵,特别是成规模的重骑兵,当骑兵速度提升撞击上去,没有任何兵种能抵挡得住。

重装步兵能挡,那也是依靠前排伤亡来抵挡重骑的冲击,不论战后结果如何,被正面撞击的重步兵基本上活不了多久,不是撞死就是被活活震伤内脏而死。

同样五级兵种,重骑兵的战斗力绝对比锐步兵要强一截。

当然,重骑兵在没有形成规模之前杀伤力有限,在小规模战斗中最大的作用是依靠强大的冲击力冲散敌的阵型,然后再让正面部队趁机发起攻击。

就好比古轩曾经玩过的一个叫刀塔与英雄联盟的游戏,有一些特别的冲脸英雄在开团之时直接杀敌阵之中,啥也不管逮着敌一个关键英雄打,立即就能将敌的阵型冲,然后队友接上,很容易将敌打崩,团战自然能赢。

重骑兵在数量不够多的况下只有这样才能发挥这个兵种的最大作用,古轩暂时也不准备培养太多重骑兵,现阶段最多就十个以内,哪怕灭掉强盗藏身处与大型豺狼部落准备开拓也不会弄太多。

这玩意不但升级贵,升级还需要自备一匹马,最基础的沙漠马买价是三百第纳尔,在升完级后还需要两份粮,以及昂贵的薪水用来维持。

别以为招募来了就什么都不用管,那是不可能的,招募的兵种除了一三餐之外,还需要每个月支付相当于兵种当前招募价格一定比值的薪水,你可以理解为维护费。

这个比值并不是固定的,不同兵种薪水不一样,同样二级兵种,豺狼与帝国新兵的薪水肯定不一样,前者一般不要薪水,但作为补充吃的要好,帝国新兵可能天天吃白米饭都能活下去,豺狼不用薪水就必须得顿顿有吃,不然士气会下降。

一名帝国新兵招募价值为五十第纳尔,每个月还需要额外支付二第纳尔的薪水。

而一名五级重骑兵,直接从大城市中招募,需要整整三千第纳尔才能招募到,还不提为此需要与城市领主打好关系以达到可招募的条件,薪水也是高达五十第纳尔,现有四名重骑兵,光是他们古轩每个月就需要支付两百第纳尔的薪水,以及双份粮,包括食以及水果等等食物。

越高级的兵种,维护条件越高,一般小领主根本养不起多少,包括现在的他。

当声望等级提升至一阶,代表古轩第一阶段计划告一段落,再回黄沙镇,先将这段时间缴获全部卖掉换成钱,然后开始到处招募兵员,在黄沙镇,以及附近数个村庄招募帝国新兵,在花费整整五千九百五十第纳尔之后,总共招募了119名帝国新兵,与之前剩余11名士兵一起,刚好达到他现在指挥上限130

接下来自然是练兵了,不过去哪练兵却是让他犯了愁,因为这段时间的疯狂杀戮,这附近的强盗马贼连异族被他杀得七七八八,整片区域除了一些相隔得远的地方,就只有强盗藏身处与那个大型豺狼部落有足够的敌让他来练兵。

“难道现在就动手?”

太远的地方光是来回转来转去跑路都要花十几天,效率太低了,离开这片区域去另一片区域更不靠谱,这么一来,貌似没有其他选择了。

古轩也不是优柔寡断的,立即就做出决定现在就动手,但怎么动手得好好考察一下,而且得看哪个适合先动手。

他先独自一离开驻地去了一趟强盗的藏身处,一个位于一片荒山之中的聚集地,只看了一眼,他就知道先对豺狼石喉部落动手更合适,哪怕他还没看到豺狼部落的况。

这强盗的藏身处地形之复杂简直是令咋舌,这片荒山里面地形就像那种喀斯特地貌一样,地形复杂的一匹,不说骑兵压根没法发起冲锋,连步兵都没法展开大规模进攻,这对强盗来说很适合他们发挥,但对擅长大规模协同作战的帝国正规军来说就不那么友好了。

难怪这地方被众多强盗马匪不约而同的选择为藏身处,地形实在是一绝。

想要剿灭这藏身处,必须得依靠大规模兵力正面合围,堵住所有出,只要能围困一定时间,里面储存的食物吃光,自然会投降。

不过这种方法属于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想要将这地方合围,必须要泰安德伯爵大调集重兵来围,那么多兵天天吃马嚼的,消耗可比强盗要多得多,时间一久大领主也支持不住。

最主要是打下这强盗藏身处没有什么用处,里面并没有多少水源,只有一些井,供喝还行,拿来种田就不够了,一个地方无法种田产粮也就无法拿来当聚居点。

五天后,古轩出现在离石喉豺狼部落两里外的一片废墟之中,这估计曾经是一个聚居点但废弃了,在废墟中央他还看到了一个涸的池塘,里面还有一层湿泥,可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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