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那
,是联系自己的警官,
代了关于肇事者的详细。
“您是木元先生,失足落水的
是您的朋友吗?”一位
警官问道。
“是我的朋友,我们今天刚好在在食堂吃完饭去校道上散步,路过
湖的时候,她说要去喂喂鹅,我们就站在湖边聊天。那个黑衣
突然过来故意用手推了她,把她推到湖里。我反手将他制服敲晕。”林远向警察讲述了整个事件的经过。
“原来如此,您的反应速度很快,那
到派出所后就苏醒了,但似乎失去了一部分记忆。我们警方怀疑他是在撒谎,隐瞒真相。”
警官说道。
林远停顿了片刻,他知道不可能那么快调查出结论。
“请问警察同志查出那
的身份了吗?不会是我们学校的教职工,或是学生?”林远问道。
“那倒不是。这
的身份证和驾驶证都在,和你们大学没有关系,他自己说,他的职业是出租车司机,明明是去学校里接客的,不怎么,突然走到
湖,身体失去掌控,就像被
控制了一样。”
警官拿着审讯的资料。
基本上问不出所以然,但
湖旁边有许多行
,确实见到了整个事件的经过,和木元所说的别无二致。
因此警方判断,他的证词应该是有效的,只是这个出租车司机的事
让
搞不清楚。
他没有动机,甚至不认识胡蝶,说谋财害命也说不通,说是意外撞到了,木元又坚持认为对方是主动将胡蝶推
湖中。
再加上,
湖外围是有石柱栏杆围起来的,如果不用大力,基本不可能把
推到湖里。
所谓不小心撞到,也是全然不合理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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